寫信日期 2022-07-12 回復部門 孝義市人民政府
信件內容

您好,天福廣場小區停車的租車停車費每年按金3000元收取,但根據《國家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(發改價格〔2003〕1864號)、《山西省關于規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》(晉價服字〔2015〕122號),《孝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義市物業管理辦法(暫行)》(孝政辦發〔2019〕49號)文件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,天福廣場收費標準遠高于非露天停車位最高標準,且不得收取其他費用,請有關部門及時調查處理。

回復狀態 已辦結 回復日期 2022-07-21
回復內容

在接到編號為2022071211953281領導信箱工單后,我局十分重視,對信箱內容中反映的我市天福廣場小區停車收費問題,按照職責權限,立即展開調查,現答復如下:經調查:該小區地上車位不收費,小區地下車位已出售的收費標準為480元/年,未出售的車位收費標準為3000元年(租賃費+服務費),租賃費屬市場調節價,不在價格監管范疇。